成都长生肾病医院 关于印发《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0-27

成都长生肾病医院文件


成长肾发【2023】第35

成都长生肾病医院

关于印发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川卫办医政便函【2023】186号)的要求,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武卫健[2023]53号)要求,现将《我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长生肾病医院

2023年9月28日



成都长生肾病医院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川卫办医政便函【2023186号)的要求,以及省、市、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深化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和中纪委、省纪委历次全会重要部署,按照统一安排,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聚焦医药行业腐败问题易多发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完善监督机制,持续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一实施,分级负责。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坚决落实治理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2.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在全医药领域,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坚决打击以权寻租、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3.集中突破,纠建并举。全面如期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形成整治高压态势。一体推进整治整改,一体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法制化。

4.部门协同,各司其职。坚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动问题整改。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强化部门联合惩戒,确保政令畅通、信息互通、资源融通

(三)工作目标

对查实的问题认真剖析整改,对性质恶劣的违纪违法人员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满意度持续排名前列,医务人员法纪意识明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革命的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收费、医疗服务、医药购销进一步规范,行业风气切实净化,达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整治成效。

二、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为期一年。

三、整治范围

全院各科室

四、整治重点

(一)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

1.药械集中采购政策未落实,药械采购制度机制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服务等招采过程中在品类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关键环节,设置倾向性、单一性,规避采购程序,人为操纵专家“量身定制”和排他性参数。抽取或流程虚化“先斩后奏”、采购预算“划线踩点”、到期项目“应采缓采”、采购档案资料“去向不明”、伪造捐赠协议签订耗材试剂购销合同等违规行为;在付款资金审批环节人为影响资金拨付进度牟取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单位:药剂科、设备科、财务科)

2.作出采购建议和决定人员的问题,尤其是参与药品、器械、耗材、服务等招采的临床、医技(药剂、超声、影像、检验等)、医学装备等部门兼具专家及行政职务的重点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本人或其亲属在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具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院长、科室主任、部门负责人或专家,在相关产品和服务进院、招评标、采购和院内其他重大经济活动中违规插手、违规干预、协助围标串标、需求论证“脱离实际”、评审小组“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责任单位:药剂科、设备科 )

3.无正当理由采购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中等”“严重”“特别严重”企业的涉事产品,以及违规线下采购相关产品的问题。在需全部或部分自费特殊药品耗材购销计划申报采购审批、配送等环节中的行贿受贿问题。特别是已有低价产品在售,仍以各种名义申报备案(议价) 采购高价非挂网产品的问题。(责任单位:药剂科、设备科 )

4.未按照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或私设小金库用于个人或少数人私分,接受服务对象等安排付费活动的问题。(责任单位:财务科)

5.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耗材中,不参加集中采购,或参加但中选产品未进院、未按协议量使用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及其涉及的“带金销售”等情形,特别是口腔种植、骨科、心血管等群众反映突出领域的药品耗材。(责任单位:药剂科、设备科 )

(二)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6.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为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具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的串换问题。(责任单位:各科室 )

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各科室 )

8.虚计精神状况评估、康复治疗等诊疗服务次数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增收费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多计收费、擅自扩大医疗服务范围、打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或医用耗材、自立项目收费、无依据收费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医保办、财务科、各科室)

9.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中的腐败问题,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责任科室:各科室)

()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10.假借学术讲座、科研合作、临床试验、无偿捐赠等方式收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生产经营企业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卷、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财物的问题。(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

11.具有决定权的科室(部门) 负责人、护士长等重点人员,利用职位便利或影响,牟取个人利益的问题。(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全院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

12.利用医务人员职务或身份之便通过网上开药提成、非法直播带货、网络营销、开单提成等其他商业回扣问题。(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全院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

13.利用医疗资源损公肥私或收受患者及家属“红包”等牟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风问题。(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全院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

14.经线上或线下途径转介患者,向患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推介基因检测、院外购药等各类第三方服务,并牟取利益的不正之风行为。(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全院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23 年8月底前)。

9月28日前,结合实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负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公布面向社会的举报途径。依据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开展政策宣讲和思想引导,8月底前,组织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5月)。

按照起底存量,收集增量,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重点督办或提级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核查查实的问题,立案建册、逐一销号,根据管辖权限由主管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处理;对认错态度良好的医务人员,在符合纪律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宽大处理。

(三)总结整改阶段 (2024年6月底前)。

各科室自我评价、医院部门督查指导的方式对全院各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总结梳理好的做法经验,完善相应制度文件,固化整治工作成效建立整治长效机制。按照上级通报反馈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总结会议精神,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部署,推动问题持续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刻认识当前医药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坚决纠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科室主体责任,确保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六个到位”。要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自行对外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和清查处置结果,坚持正面引导。

(三)实行清单管理。

要按照“定问题表现、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定预期目标、定工作时限”的“五定”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做到整治范围全覆盖,规定工作不走样、不缩水、不变通。通过专项研判、梳理台账、多部门会商、大数据分析对比等方式对照整治重点建立工作清单,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 强化追责问责。

要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开展调研指导,动态掌握整治工作实际成效,对问题隐患较多的科室要加强专项督导和精准指导,用好督办、通报、约谈、查办等工作形式,对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提醒敦促,对隐瞒不报、纵容包庇、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科室评先评优挂钩,强化专项整治结果运用,确保整治实效

(五)完善长效机制。

要强化政策策略运用,宽严相济,区别处理,要做好政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全面详细梳理整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熟练掌握相应政策法规精神和具体要求,强化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整治工作法规政策解答,确保全整治工作尺度统一,不变形、不走样、不打折扣;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掘本单位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固化典型做法、有效经验和部门共识,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巩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长效机制。

(六)注重宣传引导。

精心组织策划,切实发挥企业微信、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作用,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既要确保整治实效,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保护好医务人员作为卫生健康事业主力军的积极性。要制定舆情应对方案,加强奥情监测研判,及时处置不良舆情,严防对本次整治工作的蓄意抹黑和恶意炒作。

附件: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工作小组人员

附件: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工作小组

组   长:邓小军    院长

副组长:代林莉    副院长

杨智富    副院长

   院长助理兼外科主任

员: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医院院办,由牟丽同志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职责:

对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包括在全体职工中开展政策宣讲和思想引导,形成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印发实施方案,组建工作小组;明确负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监督力度,对查实存在问题的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按程序移动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总结通报全院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梳理后的做法经验,完善制度文件,固化整治工作成效,建立整治长效机制。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